科研教育处

信息来源:人事处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21 10:37:05

科研教育处主要职责:

(一)    组织拟订针灸所科研教育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和督促实施。
(二)    组织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执行以及重点学科建设。
(三)    制定完善针灸所科研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。
(四)    负责针灸所科研项目论证、申报及中标项目的全过程管理。
(五)    组织针灸所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申报并促进转化,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(六)    承担针灸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(七)    承担针灸所和医学实验中心学位分委员会的协调组织工作。
(八)    组织制定科研工作量化考评标准,提出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(九)    组织协调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及职工继续教育等。
(十)    负责组织科研学术交流活动、涉及科研项目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(十一)    负责研究生、博士后过程管理工作。
(十二)    负责动物房管理。
(十三)    负责管理科技档案。
(十四)    组织针灸所科研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工作。
(十五)    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联系电话:010-640893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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