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设备管理处

信息来源:人事处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21 10:18:14

资产设备管理处主要职责:

(一)   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,结合我所实际,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二)    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验收、转移、报废处理等报批手续;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。
(三)    负责组织开展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的计划编制、申报、论证、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;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减免税及验收等相关工作。
(四)    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设备共享、技术培训、维修保养、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。
(五)    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办理转移报批手续。
(六)    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联系电话:010-640893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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